陽明長青九十九學年度下學期會員大會會議記錄
l 出席人員:媖琇、郁彧、秉昀、詩婷、仕淳、永信、力雯、佩均、毓文、家豪
l 列席人員:主憫姊、政強
l 請假人員:無
l 開會時間:2011/12/27 20:00~21:30
l 開會地點:義理教會三樓
l 開會禱告:媖琇
l 同工報告事項:
會 長(媖琇): 退休會時間2/18~2/19,詳情請看報名表。
副會長、PTL代表(力雯):3/2~3/4 PTL同工退休會(聖本篤修道院 色彩靈修)
3/24 PTL運動會
5/4~5/6 PTL生活營
財 務(仕淳): 剩餘19440元,本學期奉獻總收入2654元
關 懷(秉昀): 請大家多多關懷關懷
文 書(佩均): 無。
l 議案討論:
【議案一】團契組織章程修改
【說 明】
條款 |
原本內容 |
修改後內容 |
第二章 第六條 第二款 |
各部同工,除副會長和PTL代表外,由會長委任。 |
各部同工,除副會長外,由會長委任。 |
第三章 第十一條 第一款 |
選舉副會長及PTL代表。 |
選舉副會長。 |
第三章 第十二條 |
會長、副會長及PTL代表產生方式如下; |
會長、副會長產生方式如下; |
第三章 第十二條 第二款 |
會長候選人、副會長候選人及PTL代表候選人: |
會長候選人、副會長候選人: |
第三章 第十二條 第二款 第3點 |
PTL代表候選人需為會員,且參加本團契達一年以上並曾參與PTL活動三次以上。 |
整點刪除。 |
第三章 第十二條 第三款 第1點 |
副會長之當選票數須達出席會員數2/3以上,PTL代表之當選票數須達出席會員數1/2以上。 |
副會長之當選票數須達出席會員數2/3以上。 |
【決 議】10票全數通過以上所有條款
【議案二】團契組織章程新增
【說 明】原PTL會費為學期收入的二十分之一,但2010年6月15日九十八
學年度下學期期末同工會時決議多奉獻二十分之一,也就是繳交十
分之一的收入作為PTL會費。並於下次會員大會新增此例於團契章
程中。(前兩次會員大會遺漏,於此次補上)
第五章財務中新增一款:每學期需奉獻當學期收入的1/10於
PTL(北區大專聯合團契)作會費繳交。
【決 議】第一輪投票:同意1票、不同意4票、廢票5票
第二輪投票:同意1票、不同意8票、廢票1票
新增款仍為不成文規定,每次交接時必需與會長交接清楚
【議案三】新任同工遴選(副會長、PTL代表)
【說 明】候選資格:仕淳、郁彧、佩均、秉昀、媖琇
【決 議】第一輪投票(10張):佩均3票、秉昀4票、毓文3票(未達2/3)
第二輪投票(10張):佩均2票、秉昀5票、毓文3票(未達2/3)
第三輪投票(10張):秉昀5票、毓文5票(高票2選1,未達1/2)
第四輪投票(10張):秉昀7票、毓文3票(高票2選1)
恭喜秉昀成為副會長
【議案四】期中後聚會內容檢討
【決 議】一、專講:如何照顧自己?
u 專講不錯,下學期可再邀請
二、冬日火鍋PARTY
u 料理與信仰的結合
三、人生使用手冊研討會—查經Ⅲ
u 非常促動人心
四、實習醫生on-line
u 大推,下學期再專講
u 已預約下學期聚會主題
五、桌遊:送你禮物
u 很溫馨、可再換另一款桌遊提供分享
六、Christmas Party
u 聚會太晚開始
u 沒太多時間分享
u 下回可再進行一次
七、11/27獻詩:無十字架就無冠冕
u 下學期時間為3/25和5/27(大專紀念主日)
u 歌曲會請郁彧再幫大家練歌
l 臨時動議: 1.義工輔導仁哲哥的新店開張,12/31(六)上午10點開店禮拜
2.新同工:文書─家豪、毓文
財務─詩婷
l 下次開會時間:期末同工會(2012/01/03晚上七點,義理教會)
l 閉會禱告:力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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